天然膠合成膠兩協會制定混合橡膠自律標準
中國橡膠網訊8月4日,中國天然橡膠協會、中國合成橡膠工業協會聯合發布了《混合橡膠通用技術自律規范》(以下簡稱《規范》)。該《規范》于8月18日起實施。
《規范》對混和橡膠的定義與海關總署的描述有所區別。目前,海關總署對稅號為40028000混合橡膠的描述是“4001所列產品與本編號(4002)所列產品的混合物”,即天然橡膠與合成橡膠的混合物。而《規范》對混和橡膠的定義為:“質量分數不低于50%的合成橡膠與質量分數不高于50%的天然橡膠混合而成,且含氮量不超過0.30%和不少于0.15%的混合物。”
據中國橡膠雜志了解,《規范》是在復合橡膠新標準實施后,合成橡膠項下的混合橡膠(稅號:40028000)進口量大增的背景下制定的。
自復合橡膠新標準于2015年7月實施后,進口數量顯著降低,從以往的20萬~30萬噸/月下降到目前的1萬~2萬噸/月。但同時,出現了混合橡膠大量進口的現象。據海關統計,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,混合膠進口量為132.7萬噸。其中,今年1~6月進口78.9萬噸,同比增長1152.38%。而同期合成橡膠進口量為152.4萬噸,其中混和膠占合成橡膠進口總量的52%。
從進口來源國分析,2015年1月~2016年6月,混合橡膠主要來源于天然橡膠主產國,如泰國、越南、馬來西亞、印度尼西亞,以上4國分別占混和橡膠進口總量的46.88%、24.94%、23.70%、4.09%。
盡管該標準只是行業自律標準,目前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,但如果將來海關采納該標準,必將對橡膠上下游企業產生重大影響。業內人士認為,復合橡膠和混和橡膠的大量進口,其根本原因在于天然橡膠進口關稅太高。我國是天然橡膠資源匱乏的國家,進口依賴度在80%以上。國家規范橡膠原料進口秩序,應該解決根本矛盾。
業內人士呼吁,橡膠上下游企業是唇齒相依的關系,國家應降低天然橡膠關稅,制定符合上下游行業共同健康發展的政策標準,使中國橡膠行業的上下游企業與國外企業處于公平競爭的平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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